160.
陆忱承认,自己那时分裂得厉害。
在人前,灯光下,日光下,他是宁晃口中可靠的大侄子,温文尔雅的好学生,是连经纪人都万分放心的、宁晃的同居人。
他装得那样体面冷静,在黑暗中,却像是缠着宁晃不放的死变态。
但这件事,也许不能全怪他,他原以为电影院那次只是他吃醋冲动的意外,后来却把意外变成了习惯。
宁晃参加一场颁奖典礼前,正好碰上区域电路维修,家里停电了。
还没来得及找到备用的电池手电,就听见宁晃撞到床角的声音。
他只能先跑到宁晃的卧室里头去。
借着窗外隐约的月光,能看到他家小叔叔衬衫扣子扣了一半,光着腿在衣柜里翻西装裤。
他呼吸顿了一顿。
宁晃抓着头发、随口问他:“经纪人送来那套西装呢?”
他说:“在外面挂着,怕弄皱了。”
宁晃就抓着头发,要从床上弹起来。
被他按住肩膀。
“穿反了。”他的指尖儿蹭过衬衫的缝合线,轻轻叹了一口气,“我去给你拿。”
宁晃不自觉红了耳根,“唔”了一声。
他去取了西装回来,看见宁晃的衬衫已经脱了下来 ,正借着窗外月光、眯着眼睛试图分清正反面。
他便接手过来,三两下把袖子掏出来,说:“你别动了,我给你穿。”
他冷不丁出现在宁晃身后,倒把小叔叔吓了一跳。
耳根红了半天,宁晃嘴唇动了动,说,怎么走路没声啊。
他笑了笑,便小声说:“小叔叔,你是不是夜间视力有点差。”
宁晃“嗯”了一声,说:“其他都还好,不能开夜车。”
他从身后把衣服给宁晃披上,薄薄的衬衫布料覆盖了光洁的脊背,他低声说:“伸手。”
从后面看,能瞧见宁晃肩颈脊背都紧张地绷起,微长的碎发在肩颈轻轻摇晃,兴许是因为这漆黑一片而感到紧张,又或许,是在因为他而紧张。
有什么在这一瞬间倒转。
——也只一瞬间,他便萌生了许许多多恶念。
最终却只是从身后去帮宁晃把扣子扣上。
这动作仿佛是把人抱在了怀里。
是一件丝缎衬衫,月光下如湖泊一般蓝滟滟,只有宁晃这样薄刃一般锐利脆弱的质感,才衬得这衣服如拭刀的软缎。
他从第二颗纽扣开始,一颗一颗向下,他的动作小心翼翼,手臂却随着动作无可避免地慢慢收拢。
空气寂静而沉默,只有宁晃的耳根越来越红,他垂首轻声说:“小叔叔,你有点太瘦了。”
比他想象中要单薄许多。
宁晃只低低地“嗯”了一声,却没有责怪这话说得暧昧。
衬衫穿过,他又捡起那条西装裤,宁晃骤然警觉,急慌慌转过身来,轻轻踹了他一脚,说:“我自己会穿。”
他便松了手。
却冷不丁吻住了他的嘴唇。
宁晃跌坐在床边,他便也跟着进了一步,欺进双膝之间,吻得莽撞又突然。
夜色这样浓重,将月光也掩盖了去,他便也跟着昏昏然,仿佛夜色把白日里的一切都抹去了,而他就只是宁晃在璀璨聚光灯下生出的影,是小叔叔豢养在身侧的一只犬。
他能瞧见黑暗中慵懒傲慢的眉眼,
呼吸时起伏的喉结,
丝缎下精雕细琢的玉石肌理。
可他却只能品尝一丁点嘴唇上单薄的甜味儿。
只有一点点。
他便被宁晃扣住后脑,说,陆忱,可以了。
黑暗中,小叔叔连吐息都带着热度。
他不甘心地埋在他的颈窝。
宁晃咬牙切齿:“什么时候发疯不行,再一会儿经纪人该上来催了。”
他才慢吞吞起来,看着小叔叔套上裤子,袜子裹住足踝,披上西装,又把马尾高高扎起。
忽地不愿小叔叔走出这个一片漆黑的房子,走到光芒万丈的红毯上。
于是又从身后把人抱住。
宁晃推他,推不动,声音却透出一丝笑意,说:“要不,我带你去好不好?”
他摇了摇头,低头给小叔叔整理袖口,又扣上一对儿袖扣。
宁晃眯着眼睛看了一会儿,确认自己好像没见过,说:“这是哪来的?”
他不说话。
宁晃小声说:“陆忱,不会是你给我买的吧?”
他沉默了一会儿,在他颈窝闷闷地点了点头。
宁晃光看一眼就知道价格,顿时皱起眉来,向后轻轻给了他一肘子,说还是学生呢,谁教会你乱花钱的,别以为我给你生活费,你就不用担心了,以后工作了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……
可说着说着,声音小了,嘴角还是翘了起来,指尖儿在袖扣上摸了又摸,小声说:“……还挺好看的。”
161.
家里许久没有来电。
那天的颁奖典礼,他是用手机屏幕看的。
隔着小小的屏幕,他却连每一个一闪而过的镜头,都捕捉得清清楚楚。
宁晃那件衬衫穿起来果然很好看,西装不似旁人笔挺拘束,反而宽松慵懒,湖水蓝的袖扣与衬衫相称。
低头跟身边一位另一个男歌手交谈时,马尾微微晃动,挑了挑眉,露出了淡淡的一抹笑。
也许是被夸奖了,因此而感到得意。
陆忱静静读着他的表情,目光凝固在他的唇间,高大的身材蜷缩在床上,滚热地回味着唇角那一点点余甜。
那晚上宁晃拿回了不止一个奖杯,在热搜头条上挂了许久。
聚光灯都在他的身上,他起身时,从一个又一个光鲜亮丽的人身侧经过,与夏子竽轻轻拥抱了一下。
接过了奖杯,和巨大的一束捧花。
那是一束色彩柔和的香槟玫瑰。
很配他。
他录下他站在台上的那一段,隔着屏幕、静静地贪看了许久。
看到一次又一次地想起几个小时之前的吻。
他切到信息界面,在黑暗中,一个字一个字地敲。
今天真的很好看。
喜欢。
非常喜欢。
很想吻你。
又一个字一个字删掉。
最后写。
小叔叔,我想睡在你床脚。
仿佛被这夜蛊惑了,就点了发送。
却听见轻轻的“啪”一声。
灯亮了起来。
继而灯火通明,还没有关掉的电视,也发出了声音。
他定定在灯火中愣了几秒钟,骤然意识到了自己刚才的信息有多么像是一个变态。
慌里慌张、手忙脚乱地撤回。
他怕得厉害,生怕小叔叔看见那条,又怕问他撤回了什么。
便火速又发了好几条消息。
说,小叔叔,颁奖典礼我看了。
歌很好听。
你也很好。
我是想说,恭喜。
他傻愣愣地看着手机屏幕,小叔叔没有回复,他便看着上面显示的“你撤回了一条消息”。
心脏突突地跳,却又空落落的无处安放。
……也许,他真的很想睡在小叔叔床脚。
162.
颁奖后的酒宴,衣香鬓影之间。
只有获奖无数、春风得意的宁大音乐人,墙角倚着玩手机。
刚刚翘起嘴角,没几秒,迅速耷拉了下去。反而费解地皱起了眉,看了手机半天。
夏子竽端着酒杯,在他旁边懒洋洋问:“宁大音乐人,你验钞呢你?”
宁晃轻嗤一声,嘀咕说:“要能验还好了。”
屏幕上是陆忱给他发来的恭喜。
一分钟不到,就撤回了。
妈的,亲也亲了,抱都抱了。
他现在想起临出门前陆忱大狗似的撒娇,都觉得心尖儿不自觉颤了一下。
结果现在,就跟他说恭喜?
——他是等着他发恭喜呢么?
他早晚让他大侄子气死。
正碰见助理抱着巨大的香槟玫瑰花束过来,问他要塞到后备箱还是车后座。
宁晃气哼哼地按着手机屏幕,说:“塞它干嘛?”
助理说:“不是说要拿回家去吗?”
夏子竽发出了一声若有似无的嘲笑。
他也懒得搭理夏子竽,怏怏不乐说:“塞个屁,给你了。”
助理就把花抱走了。
他说完,其实就又有些后悔。
灯火下香槟玫瑰的色彩,既不浓烈,也不寡淡,温暖得恰到好处。
……真的很像陆忱。
损友就在旁边,他不好意思再反悔一次,又低头删删减减开始发消息,想问陆忱撤回的那句话。
半天没有想到该怎么说,呲牙咧嘴、面目狰狞地问夏子竽,说:“你谈过比你小的么?”
女明星啜了一口酒,说,你问的是哪种类型。
宁晃说:“就二十三四岁,念书很厉害的那种类型。”
女明星说:“哦,大侄子。”
“不是他!”宁晃耳根烧得厉害。
夏子竽不置可否。
半晌又见宁晃皱着眉说:“好吧……要是他的那种类型,说了有点暧昧的话,又撤回了,是个什么意思?”
夏子竽挑了挑眉:“什么话?”
宁晃又耳根一红,不愿意说出来了,偷偷把手机塞回兜里,说:“算了算了,当我没问。”
夏子竽再一次发出了响亮的嘲笑声。
“宁晃,你大侄子是什么意思,我不知道。”
“但你……”女明星精准地总结,“栽了。”
夏子竽心情大好地喝酒去了。
只剩下宁晃在原地气得七窍生烟。
栽个屁,他就随便问问。
谁他妈栽了!
过了一会儿,又摸出手机,看着那个静止的对话页面。
敲字问:家里还停电吗?
陆忱回:刚刚通电。
宁晃问:是不是没做饭。
陆忱说:还没有。
宁晃想说饿死算了。
最后发出来的却是:想吃什么,一会儿给你带宵夜回去。
163.
清晨,一夜长梦。
三十岁的陆老板翻了个身,只觉得身边空落落的。
思考了一会儿,才想起来,昨晚是跟宁晃一起睡的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叔叔最近一直在找回新的记忆,导致许多很久之前的事情,也总被从他的记忆深处给翻出来,连梦里都是二十几岁的旧事。
他揉着眼睛起床,床边看见一张淡黄色便利贴,是宁晃的狗爬字,大意是节目要录外景,所以早点走了,早餐在路上买着吃。
还画了个边走路边吃煎饼的小人。
陆忱摘下便利贴,眯着眼睛看了半天,被可爱狙击了好几个来回。
嘴角翘起来,把便利贴认认真真对折好,放在床头,打算等晚点再收藏到他的书房。
早饭……小叔叔不在的话,随便吃吧。
冰箱里应该还有面包。
走出房间却愣了愣。
客厅餐桌放着好大一束香槟玫瑰,在清晨的日光下,滴落着些许的露水。
玫瑰花束里还静静插着一张卡片。
跟便利贴如出一辙的狗爬字。
【送给田螺先生】
作者有话要说:
二十三岁大狗:想睡在老婆床脚,呜呜呜,我好变态我好烂
三十岁大狗:扛起老婆就跑,还想对老婆这样那样,我就是变态!变态真好!
进步一日千里,可喜可贺。
164.
节目录的是几场外景表演,导师的部分倒不是很繁重,宁晃刷了刷手机,就瞧见陆忱的微博难得更新了一次。
两张图片,都是香槟玫瑰,被修剪好枝叶,插在花瓶里,衬着白色大理石的桌面,柔而淡的橙粉色花瓣,滴落着一颗又一颗的水珠。
配字是问,两个花瓶哪个好一点。
宁晃乍一看,没看出这两个花瓶有什么区别来,仔细看才发觉,仿佛是左右两边花瓶长得不太一样。
再仔细看了看。
这花瓶是乐高拼的。
第一个没有把手,第二个用模块拼了一个把手上去。
——乐高!
他拼了一半的那个?
宁晃目瞪口呆,看到下面评论。
“有的总裁在天凉王破,有的总裁在追落跑娇妻,而有的总裁在拼乐高。”
宁晃面无表情地把图片保存下来,转发给陆忱。
陆忱:你看到了?
陆忱:本来想回家给你个惊喜的。
他还挺骄傲。
哪里有惊喜了!
宁晃敲字,说:陆忱。
陆忱:嗯?
宁晃:……我的乐高。
他发了满屏的猫猫拳击表情。
陆老板那边显示了许久的正在输入中,最后发了个可怜巴巴的表情,又一本正经地说,这是你第一次送我花,想快点装起来。
宁晃说:这是我第一次拼乐高。
他气得头顶冒烟,他的大城堡都拼到一半了。
剩下一半就这么变花瓶了,那他另外一半城堡怎么办!
又点开那个花瓶看了看,拼得还挺好看。
——那也不行。
他又发了好几个猫猫拳击,威胁他:回去就给你拆了。
陆忱说:小叔叔,我好不容易拼好的。上班都迟到了。
小刺猬几乎都能想象到,这只狡猾的大狗,正隔着屏幕对他装可怜,低眉顺眼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。
但实际上被拆的却是他的城堡。
宁晃被气得头顶冒烟,凶巴巴就要骂街,屏幕敲得咚咚响:陆忱,你员工知道他们老板不干正事在做这个?
陆忱说,在我发了微博之后,他们应该都知道了。
小刺猬气得呲牙咧嘴。
给他发语音,说你死定了陆忱,今晚别回家了。
那边输入了半天。
陆忱却说:小叔叔,要不要晚上一起去买个新花瓶。
那么多花,一只花瓶也装不下。
轻飘飘就把他发的脾气带过去了。
宁晃一拳打在棉花上。
点开陆忱微博,气哼哼地看了半天。
发现连背景墙都变成了那一束香槟玫瑰,不自觉地眉眼舒展。
回了一个,好。
165.
陆忱的微博下面有人悄悄讨论。
“香槟玫瑰……是我想多了吗?”
“+1,我也想到了,最出名的就是那谁了吧……”
“这又是直男陆总追星的把戏吗?”
陆忱心头慢慢一动,点了进去,是一个剪辑视频,标题是,男神与香槟玫瑰的不解之缘。
大约都是小叔叔二十七八岁以后,采访的问题也都是常规的,问喜欢的音乐、喜欢的旅游地点,喜欢做的事情。
宁晃除了喜欢音乐之外,兴趣变得很快,对这种采访大都是随口说的,次次年年都不一样。
今年喜欢泡温泉,明年就喜欢去滑雪,后年就说想试一试跳伞。
只有问他喜欢的花的时候,次次说的都是香槟玫瑰。
采访人笑着说:“宁老师好像只有这个是一直喜欢的,有什么渊源么。”
镜头里的人愣了愣,说,没什么渊源,只是一眼看过去,就喜欢上了。
在郁郁蒸蒸、鲜妍明亮的花丛之间,一眼就看中了的,舒展温柔的色彩。
一年又一年。
他的演唱会后台,堆满了这种色彩。
他转型后写的歌尖锐又冷淡,舞台的风格也大都这般,有色彩便是愁红惨绿,或是冰冷毫无情感的灰白。
但结束以后,接过的花,总是最温暖柔和的色彩。
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,轻轻亲吻花蕊,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。
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,谢谢。
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。
只是没人知道,他那时也坐在台下。
衣着体面,眉目清俊,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,而是自己。
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。
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,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。
他和小叔叔的故事,外人只准看一点点。
任由他们胡乱猜测,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。
但又有什么在松动,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。
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,在评论里发了个:@宁荒
两分钟以后。
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。
166.
宁晃是变了装去的,结果见了面的时候,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。
淡黄色的v领卫衣,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,牛仔裤,白球鞋。
——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。
乖巧温柔的大男生。
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,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。
除了西装之外,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。
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,半天才看他,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。
陆忱就笑了一声:“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,连我都认得了,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。”
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,小声问他,说好几年没穿了,还合适吗。
“……还行。”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,一副傻样。
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。
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,从头发丝,看到锁骨胸膛、宽肩窄腰、修长双腿,再到鞋子。
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。
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:“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,会好看。”
陆忱就很听话,乖乖蹲下去折起来。
再站起来,他又说:“过来点。”
陆忱凑近了。
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。
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。
他的喉结动了动,终于看得舒舒服服,每一处都满足。
非常完美。
完全符合他的癖好。
小刺猬自以为馋得天衣无缝,就听陆老板慢慢说:“小叔叔,你以前给我搭衣服就是这个眼神。”
懒洋洋倚在沙发上,慢悠悠,肆无忌惮地打量他。
勾勾手指,让他凑近了。
整理好衣服,又把他推远了。
宁晃越是光明正大,他就越觉得,小叔叔对他没有私心。
骄傲又光芒万丈的大明星,应该只是在审视他的服装。
而因此感到脸红心跳的自己。
才是居心叵测的坏人。
但现在看来……
他轻声问:“小叔叔。”
“嗯?”
“你是不是喜欢我这样穿?”
他眼睁睁看着宁晃瞳孔地震,蹬蹬倒退两步,假装自己去看身侧的沙发。
半晌支支吾吾,说:“也就还行吧。”
他自己亲手养大打扮的样子,怎么可能不喜欢。
隔着口罩看不到表情。
好可惜。
陆忱心底的坏心眼蠢蠢欲动。
偏偏又装出一副温柔好人的样子,说,喜欢也没关系,要不要给你抱一下。
宁晃瞪他一眼,说,滚蛋。
哪怕挑的是人很少的时间,也还是不可避免有顾客路过。
无论是职业原因,还是因为多年深埋地下的习惯。
二十七岁的习惯,就这样延续到了现在。
他在旁人瞧不见的地方,才会被亲吻,被喜欢,被触碰,被陆忱渴求。
不算很多,但至少是喜欢他的。
在他人目光所及之处,
平淡的一切如常,连手背都不会碰一下。
他亲近他。
他亲近他。
就是这样的关系。
十八岁的成熟稳重小刺猬想,这样是最好的,省事,方便,也不会横生枝节。
忍不住偷觑陆忱高大的身影。
却又故作不屑。